category_page 瀚晟与您 共创前程
400-777-4017

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

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

一、行政许可项目名称: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审批

二、行政许可内容: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审批

三、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:

1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

2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

四、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:无数量限制;每家生产企业申领一个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

五、行政许可条件:

1、某省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;

2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要求;

3、申报资料合法、完整和规范。

六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: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受理地点: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业务受理处

受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00—17:00(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)

七、行政许可决定机关: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

咨询报价

更多资讯

版权所有 © 2003-2015 瀚晟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粤ICP备15048599号-1